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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治市广州人大代表质询政府

2000-04-1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洪启旺 广日

在白云山建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,是怎样立项的?过桥费要交到何时?

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,人大代表对市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询问达八次,可谓盛况空前,听者开心,闻者高兴。在4月5日的质询会上,此前专门请教过律师的广铁集团党委副书记、广州市人大代表李科烈首先问:在“市肺”风景区建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是怎样立项的?合不合法?究竟种树的环境效益大还是种草的环境效益大?俱乐部项目有无做过环境评估?

几个部门开始都说是合法的,因为《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》1996年3月1日才施行,而该项目是在1992年批准的,法规不溯既往。李科烈对此予以驳斥:此举难道没违反1982年的国家宪法、1985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和1986年11月18日市人大通过并于次年实施的《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》?有关部门哑然。

李科烈还言辞激烈地说,高尔夫球俱乐部建别墅群是变相搞房地产开发,李几天前私访时发现自己不是会员也可以买到别墅,每平方米2万元左右港币,租期为50年。

在询问会上,部分人大代表要求市建委、物价局、市政、园林局等部门公布市内桥梁隧道收费还贷的明细表,不能让老百姓不明不白地交过桥费。洛溪大桥投资8000万元,但听说收费已收回8个多亿,现在还在收费。对此,有关公路局曾说这些钱拿去修路了。这个解释说得过去吗?

(《羊城晚报》4.11《北京青年报》4.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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